《理学院疫情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方案》
2020-02-21 10:06  

   为科学有效地抵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障毕业顶岗实习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对在岗实习学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机构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实习实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管理,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邱敏 李珊

   副组长:张秀平  刘宇飞

   组  员:白云涛 陈佳明 李彤彤  王佳宜 吴琼 富卫东

   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负责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专项防控工作;

   2.落实上级组织及教务处、学工部的各项要求;

   3.负责我院顶岗实习学生在疫情期间的各项防控措施的组织与实施;

   4.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我院顶岗实习学生的检查、指导、管理、协调及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宇飞同志兼任。主要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有问题实习学生的统计上报,督促落实。

   二、具体措施

   (一)准确摸清实习学生情况

   理学院现有在岗实习的学生7名,在基地居住无实习任务的学生3人。理学院131日对全体毕业生下达了终止实习的通知,27日又一次下达终止实习的通知,这10名学生都是在理学院下达终止实习的情况下,自行继续实习的。针对这10名学生理学院采取了院长亲自深入管理的方法,并安排专人把情况告知了家长。

   院长、辅导员、实习指导教师联动,每日对每名实习学生全覆盖无遗漏跟踪管理,摸清学生顶岗实习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建立实习学生动态台账,随时掌握实习学生的动态,每天早上8点前,学生将健康情况向院长零报告。院长将每天汇总顶岗实习疫情防控信息日报表上报教务处;书记负责督促学团办安排专人每天将学生情况按要求上报学工部。教学副院长负责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毕业论文等线上指导工作安排,学团办主任负责为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和就业工作安排指导工作。

   (二)分类指导实习学生防疫工作

   1.对于正在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当地人员流动的管理规定,待相关条件允许后方可返回,院长、指导教师、辅导员以及办公室主任要与企业做好期间的心理疏导和生活保障。

   2.对于目前在家中的没有实习学生,自220日起一律不许返回实习单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实习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时间31日—310日),论文指导老教师充分使用QQ、微信、钉钉等信息平台加强互动,及时做好在线指导,完成论文开题答辩,315日将毕业论文开题答辩成绩按要求上交各系所负责专业的系主任,各系主任汇总上交教学办秘书吴琼。

   3.对于在岗实习又无法终止实习的学生(现有7),坚持在实习单位实习,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返回,并严格按照实习单位相关防控要求做好实习和个人防护工作。对于留在实习单位居住没有在岗实习又无法回家的学生,就留在居住地不要返回,做好自我隔离,待疫情结束后返回学校。指导教师、辅导员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疫情监控,密切注意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控制学生外出活动,及时掌握学生生活工作等情况。在岗实习学生毕业设计由指导教师根据情况合理安排。

   (三)做好疫情控制后学生顶岗实习和预就业工作

   学团办要做好学生顶岗实习摸排工作,理清每名学生的实习情况和就业需求。针对疫情控制后,大批学生需要安排预就业,学工办要统筹规划,提前制定顶岗实习和预就业预案,并与相关企业沟通,着力解决后续学生顶岗实习和预就业问题,确保疫情过后学生有较为满意的预就业单位,高质量完成顶岗实习和预就业各项工作。

   三、要求

   1.全院教师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实做细此项工作,确保顶岗实习学生安全稳定。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失误造成影响的教职工按学校相关制度追责。

   2.疫情防控期间要求在岗实习学生使用微信群与负责人每天联系互动,学生要及时上报实习和身体健康情况,负责人、指导教师要及时批阅学生日报,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3.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要统计在岗实习和在家的人数,明确学生目前所在地并持续跟踪,指导学生做好防控工作,对学生多关爱,多提醒,多帮助,要求学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同时要加强与滞留实习地区且暂时无法返回实习学生的联络,做好日常关怀和心理疏导,协调解决工作及生活中存在问题,及时向学院报告相关信息。

   4.学工办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学生的安全防护,实行校企合作共管制。

   5.学工办认真做好每天顶岗实习学生的健康状况、在岗情况及所处位置等信息的统计及上报工作。教学办、学工办对身体健康有问题的实习学生统计后上报领导办公室和院长。

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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