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物理化学系教师监考守则
2012-02-19 00:00 <a href='/lhx/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2&AuthorName=zxp' title='zxp'>zxp</a> 本站原创

一、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

二、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要认真做好考场的清理检查工作。考场要做到“四净”,即“黑板净”(黑板要擦拭干净,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存在)、“桌面净”(桌面上要干净,不准有任何书籍、本子、纸张)、“窗台净”(窗台上要清理干净,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籍、纸张等)、“地面净”(地面上不准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字迹和纸张),杜绝一切作弊的条件和可能。

三、监考教师在考试前,要清点考生人数,发现未到者及时通知系办公室,以便设法通知考生。同时,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向考生宣布考试纪律,讲明注意事项,教育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

四、监考教师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要求学生在宣布考试开始后才能答题;考试结束前15分钟,向考生宣布时间,提醒考生注意;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题并迅速离开考场,然后收取试卷。

五、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须关掉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无声状态,考试时间内要认真负责。要集中精力进行巡视,不得在考场内吸烟、交谈、阅读书报、接打电话,不得做其他妨碍考试正常进行的活动,监考期间不得随便离开考场。

六、监考教师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若考生对试题的印刷错误和字迹不清等提出询问时,如有可能,应予答复。

七、监考教师要前后站位,认真巡视,严格要求。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应当面当场指出,立刻制止,必要时收取证据,并将违纪情况详细记入考场情况纪录表。考试结束后,立即将考生违纪情况报系主管部门。

八、考试结束,监考教师要收交并认真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对试卷进行整理装订。

九、监考教师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认真执行监考守则,如有违纪,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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