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系安全工作责任状学团办主任与辅导员和班主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物理化学系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黑河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物理化学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按岗位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是所分管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排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系师生应当自觉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责任
第九条 辅导员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做好学生思想动态摸排及调研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了解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指导各班级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各种纠纷和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周检查学生寝室安全,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的行为,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五)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涉及学生的伤害案件、人身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每周检查安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做好检查记录,每周向学工办主任汇报学生安全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管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做好学生思想动态摸排及调研工作,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深入了解学生存在的思想问题,及时化解学生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引发各种纠纷和案件、群体性事件及其它突发性事件。
(三)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本班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工作,每周至少两次检查学生寝室安全,杜绝违章用火、用电的行为,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五)协助系里做好涉及学生的不安全事件处理工作。
(六)每周检查本班安全负责人的工作情况,做好检查记录,每周向学工办主任汇报学生安全工作情况,并做好记录。
黑河学院物理化学系责任人:
签状日期: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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