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系安全工作责任状教学 副主任与教学、科研秘书
2015-04-08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物理化学系安全工作责任状教学  副主任与教学、科研秘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保障物理化学系建设和发展的顺利进行,根据《黑河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物理化学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按岗位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担相应领导责任,是所分管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安排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系师生应当自觉遵守安全法规,执行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职责,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 责任

第二十条 教学秘书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做好教学管理工作,协助系主任及时发现和上报教学管理中的不稳定因素。

(二)做好教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排除不稳定和不安全因素。

(三)做好我系的教材和教学数据管理和安全保管工作。

(四)做好学生学籍等有关工作,特别是学生学籍异动处理,学业成绩预警等相关情况的汇报工作。各种考试安排管理工作,包括命题、阅卷、审核、成绩登录、监考、巡考和学生的学业成绩、毕业资格、学位审核及有关的信息数据资料等安全保密工作。

(五)完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科研秘书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一)做好科研工作,特别是科研档案的归类、整理、保存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二)做好学术活动的组织及学术活动的安全预案和保障工作。

(三)完成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黑河学院物理化学系责任人:

责任单位名称

责任人

责任单位名称

责任人

教学秘书

科研秘书

签状日期: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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