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岗位职责
2012-02-19 00:00 <a href='/lhx/ShowAuthor.asp?ChannelID=1002&AuthorName=zxp' title='zxp'>zxp</a> 本站原创

1、自觉遵守理化系教师教学、科研工作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自觉遵守教学常规,不迟到、早退,不随意串课、丢课、增减学时。

3、每年担任 2门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 ,其中至少1门为本科生必修课。硕士研究生导师至少应承担 l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编制内人均教学工作量。兼任院系正处级实职的教师 ,年教学工作量为编制内人均教学工作量的 l/2。兼任院系副处级实职的教师,年教学工作量为编制内人均教学工作量的 2/3 。

4、指导学生实验、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社会调查、科学研究等。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独立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组织课堂讨论、课后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命题、监考、评卷、档案管理等工作。认真做好考试分析,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6、及时更新、充实教学内容 ,改进教学方法 ,注重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7、了解和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科研动态,积极组织、参加科研项目的研究及论文的撰写,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年一篇以上(第一作者)。

8、主持或参加 1项以上教学基本建设方面的工作 ,如学科、专业建设 ,教材建设 ,课程建设 ,实验室建设 ,实习基地建设 ,师资队伍建设。

9、指导 1名以上青年教师或 1名以上硕士研究生 ,或指导 2名以上本科生。

10、 完成系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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