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党政领导下,按照学院总体规划和发展战略,带领本系师生员工认真完成学院各项工作;全面负责本系行政管理、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实验室建设、专业开发、科学研究和对外服务等工作。配合学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院行政指令,并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就全系的发展规模、专业方向、教学、管理改革、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等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与系党总支讨论研究报学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院长领导下,主持全系教学、科研、专业建设和对外服务,完成学院下达的教学、科研等项任务。
3、组织制定系发展规划、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规划、人员配置规划及师资培养、抓好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实验室建设、综合治理、安全卫生等工作。
4、负责主持召开系务会议,制定计划和总结,协调和督促各分管副系主任、教学干事、行政秘书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系组织机构(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的建制,并确定人员限数。推行教师岗位聘任制,组织对本系教师和行政教辅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6、坚持听课,并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
7、主持或委托副系主任主持全系性学术交流活动、教学经验交流会、组织审查重点科研项目,鉴定重大研究成果,审核重点课程教材。
8、负责学生的管理工作,作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审核学生的分配、升级、留级、退学和奖惩等事项,关心学生,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活动,使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9、经常听取师生意见,接受批评与监督。
10、负责协调同各系、各行政部门之间的关系及内外接待工作。
11、协助党总支做好师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承担适量的教学、科研任务。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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