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
2012-04-27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1月8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胡锦涛总书记讲话时,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全会审议通过了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工作报告。

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主要体现在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中。

胡锦涛同志讲了三个问题:

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2011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进展,积累了新的经验。一是坚持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大活动开展监督检查,又总结推广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推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二是坚持抓好反腐倡廉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和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坚持严肃查办案件和注重预防腐败工作相结合,既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又积极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四是坚持抓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抓基层相结合,既坚持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为重点,着力解决一些单位和干部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和铺张浪费方面存在的问题,又有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注意加强基层作风建设。五是坚持运用成功经验和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既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工作格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及法规制度体系,又注重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新鲜经验,推进反腐倡廉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总的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做好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发挥了重要保障和促进作用。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问题比较突出;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治理难度较大;反腐倡廉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等等。这些情况表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坚定信心、加大力度,继续把反腐倡廉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紧紧围绕开好党的十八大来部署和推进。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第一,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抓好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文化改革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要继续开展对中央关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民族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第二,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要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要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换届期间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

第三,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根据换届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新情况,加强领导机关作风建设,引导和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更好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群众路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四,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继续落实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同时做好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起草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要坚持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全制度为重点、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第五,继续解决好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要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六,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益经验。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党的十七大以来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发展趋势,以战略眼光、改革精神、创新思路谋划今后工作。

二、保持党的纯洁性,建设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我曾经讲过,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经受考验、化解危险,最根本的是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实践证明,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当前,我们党的队伍总体上是纯洁、团结、有战斗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在保持党的纯洁性方面,我们也面临着严峻挑战。主要表现是:在我们的党员、干部中,有的理想信念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态度摇摆;有的作风不正,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贪图安逸、奢侈浪费,庸懒散现象突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对群众疾苦麻木不仁,不敢碰矛盾、不去着力解决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有的原则性不强,奉行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热衷于搞“小圈子”;有的为政不廉,无视廉洁自律要求,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的纯洁性,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全党要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第一,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要加强思想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始终站稳政治立场,不断增强宗旨意识。要加强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第二,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要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重视党员质量,努力把社会各领域各阶层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要选好干部配好班子,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使干部队伍结构合理、人才辈出、朝气蓬勃。要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机制。要疏通出口,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和干部退出机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

第三,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群众路线,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了解实情察民意,加强沟通听民声,办事公道聚民心。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纯洁性的试金石,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都要从群众利益出发,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符合。要坚持奋发向上、百折不挠的精神,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坚决反对压制批评甚至打击报复的行为。

第四,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对照这些规定进行自查,凡是规定不准做的事项绝对不能做,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要坚决查办腐败案件,健全及时揭露腐败机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力度。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加强案件剖析和案件通报工作,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第五,大力加强监督和严明纪律。要加强党内民主监督,加强普通党员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党员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第一把手的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推进党务公开,让党员、群众全面了解和有序参与党内事务,明确权力界限,规范权力行为,防止权力滥用。要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和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创造条件、拓宽渠道方便群众监督。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

三、纪律检查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

保持党的纯洁性,纪律检查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党的纯洁性。要经常在党员中开展维护党纪、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提高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清除腐败分子,维护党的队伍纯洁。要建立健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及时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各项民主权利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要经常开展相关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不纯现象。

保持党的纯洁性,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强化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加强纪律检查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把那些党性好、能力强、作风正、威信高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领导班子,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纪检干部队伍中来。要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和督促广大纪检干部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各级党委要支持纪律检查工作,关心爱护纪检干部,为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条件。

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共分四个部分:

一、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二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四是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五是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六是扎实推进专项治理,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新成果。七是加强教育和管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八是深化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持续深入。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贺国强同志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反腐败斗争,是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在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进行的。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充分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优势,进一步坚定反腐败斗争必胜的信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坚强保证。

三、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严明党的纪律,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自觉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的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对违反政治纪律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严厉惩处。二是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加强对地方各级领导班子换届、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三是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以及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情况的检查。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针对换届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情况,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努力树立新班子的新面貌新形象。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坚决纠正少数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认真治理庸懒散问题,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继续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工作。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有关规定,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监管。

(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谋划好下一个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一是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完善跨区域、部门(行业)和境外协作办案以及防逃追逃追赃机制。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二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宣传。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兴国之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总体布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展积极向上的网络文化。三是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进一步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监督。深入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四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推进和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司法、厂务、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全面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建立预防腐败信息共享机制、预警机制和廉政指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反腐倡廉制度落实力度,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易发多发势头;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将规范博览会、体育运动会举办活动纳入专项治理工作范围;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减少公务用车总量,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抓好成果巩固、建章立制等工作。二是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廉政准则,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等制度,继续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建房或多占住房、买卖和出租保障性住房等问题,治理违规放贷以及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三是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防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问题,规范基层执法行为,推进基层便民服务。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纪检监察干部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深化学习实践活动和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建设。

(二)以地方纪委换届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坚持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加大轮岗、交流力度。继续加强地方县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和未派驻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三)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要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管理监督机制,防止和纠正个别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正、行为失范、言论不当等问题,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四)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和真抓实干作风,切实保证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增强改革意识,用创新的理念、思路、方式和方法来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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