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黑河学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14-08-28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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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保障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强“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预算管理,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切实严肃财经纪律,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根据《关于印发省教育厅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财[2014]85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和原则

(一)治理目标

按照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治理原则

1.层层把关,层层落实。学院及学院内设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治理工作围绕预算、资产、财务、政府采购、会计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3.严格查处,标本兼治。坚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逐步完善机制和制度。

二、领导组织机构

为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黑河学院成立“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构成及职责

组 长:贯昌福

副组长:孙丽莉 宁艳杰

成 员:王书武 邹 辉 刘 立 吴爱君 阮 放

吴晓莉 张继周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制度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构成及职责

主 任:王书武

副主任:范淑凤 戴长松

成 员:孙 磊 王大为 张咏梅 关 键 曹 磊

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配合工作。负责组织全院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数据的汇总及报送。

财务处、资产处和办公室负责治理范围内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及数据的汇总。审计处、财务处负责全院“小金库”治理的拉网式排查工作。纪检监察、组织和人事等部门负责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相关人员和单位的处理工作。

三、治理的对象和内容

(一)治理对象。黑河学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二)治理内容。2013年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财经纪律以及设立“小金库”的有关问题,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主要包括:

1.预算收入管理情况。加强预算收入的管理和检查,重点是依法取得的财政专户资金、行政事业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交国库,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私分,以及转移到所属机构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形式的乱收费、乱摊派。

2.预算支出管理。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对预算支出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及时纠正违规擅立项目、超标准发放补贴津贴问题、对公务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重点检查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和虚报出国团组级别、人数等套取出国经费,擅自增加出访国家、地区及城市,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违规配置和其他单位或下属单位转移摊派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用等问题;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赠送礼品、礼金等问题。

突出对会议和培训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计划外会议,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会议费,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标准,在风景名胜去开会违规转嫁或违规报销会议无关经费等问题。培训费重点检查计划外举办培训班、超范围和开支标准列支培训费,虚报和未按规定程序报销培训费,向参会人员乱收费和借会议安排宴请、公款旅游以及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问题。

3.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加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和监督,重点检查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严格,违反政府采购程序,“暗箱”操作、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等问题。

4.资产管理情况。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环节入手,严肃查处擅自处置资产、转移收入、私分资产等行为。资产配置环节,重点检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配置资产,资产的配置与履行职责不相适应,以及资产配置中存在的奢侈浪费等问题。资产管理环节,重点检查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资产账实不符等问题。资产处置环节重点检查在处置范围、审批程序、处置方式、收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规问题。

5.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落实《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检查各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行为,重点检查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会计核算不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等问题。严肃查处各种会计造假行为。

6.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加强财政领用、使用与保管、核准与销毁等全过程的管理与监督,重点检查非法转让、出借、串用、代开票据,或者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票据等行为,坚决查处假发票。

7.设立“小金库”情况。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对违法违规,应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坚决查处贪污、私分、行贿、受贿,以及套取会议费、培训费和出国(境)费用,私自未按规定乱收费等设立“小金库”问题。

四、治理方法和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纠(方案下达之日至8月25日)。全院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抓紧制定落实措施,积极组织落实自查工作,做到不走过场、全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情况和在自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学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我重点检查和配合省有关部门的重点检查(8月26日至9月底)。学院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所属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同时,认真核实上报有关数据和情况,配合省审计厅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整改完善(9月底至10月中旬)。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教育、强化内部控制和监管,健全完善专项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治理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学院各单位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的情况下,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和人力开展自查,狠抓工作落实。

(二)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处理力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做好举报受理工作,严禁失密泄密,打击举报人,对确实存在问题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456-6842067;0456-6842165。

举报邮箱:hhxyzxzljb@126.com

(一)严格执行规定,健全长效机制。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剖析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原因,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治理、边规范、边完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真正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切实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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