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学院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2015-11-20 15:39  

班主任是在学工办领导下从事班级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其工作职责是:

   1.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负责督促学生履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精心选拔、培养学生干部,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集体活动,培养学生自育、自律和自理能力。

   4.了解掌握班级学生的家庭经济及生活状况,关心有困难的学生,主动与有特殊情况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5.经常深入班级、宿舍,与学生个别谈心,交流思想,把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发现典型和倾向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学工办及相关部门。

   6.对学生进行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教育,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加强与任课教师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教学情况,每学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作一次全面调查分析;注意对学生进行培养,对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进行帮助、督促;配合做好学生现场实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各项工作。

   7.加强纪律教育和基础文明教育,抓好日常管理,针对班级情况召开主题班会,经常检查学生早操、上课出勤和宿舍卫生等情况。

   8.积极协助院系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帮助团组织做好向党组织的推优工作。

9.组织学生的军训和入学教育、就业指导工作,做好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毕业鉴定、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奖惩等具体工作。

10.每学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总结,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积极参加班主任工作例会和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的各种集体活动。

   11.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班级例会,指导学生干部开展工作,加强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学生参与班级管理的意识,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12.完成院系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