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关于做好2013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资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中心):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缓解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压力,由省财政一次性下达我校助学贷款专项奖补资金18万元,专项用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请各系(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评审工作。
一、资助范围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每人500元,共计资助360人。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积极参加勤工节俭学活动。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根据申报条件,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2.所在系根据学生提出申请的名单,组织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包括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品德、综合素质评定、平时表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校纪校规等。根据班级评定小组集中评议意见形成建议名单。
3.建议名单需在班会上告知班级同学,接受班级同学监督,如无异议形成建议性名单。
4.各系按照下发名额确定初选名单,名单需在系内公示三天(含三天),如无异议,经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形成决议,上报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
5.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校学生的申请情况、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校纪校规等具体情况进行初审。
6.学生工作部负责人审核。
7.请示主管领导审核。
8.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9.评定结果向全校公示。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各系要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做到组织到位、宣传到位、动员到位,保证学生全面了解此事。
2.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评选工作,坚决杜绝“拉选票”“私分、平分奖学金”等违纪、违规事件发生。评选方案及结果须经系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保证质量,及时上报。各系要遵照规定,在严格程序、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必须遵守上报时间。
4.加强监督,确保公平。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学工等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对该项工作开展监督核查工作,一经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将坚决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监督电话:6842068 6840246
附件:
1.奖补专项资金申请审批表
2.汇总表
3.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
黑河学院学生工作部
2013年11月25日
奖补专项资金名额分配表
系 别
| 系 内 人 数
| 奖 补 资 金 人 数
| 数学系
| 197
| 8
| 理化系
| 762
| 30
| 中文系
| 567
| 22
| 历史文化旅游系
| 624
| 24
| 英语系
| 424
| 17
| 俄语系
| 1481
| 58
| 音乐系
| 399
| 16
| 美术系
| 1382
| 54
| 体育系
| 563
| 22
| 经管系
| 1356
| 53
| 教育系
| 698
| 27
| 计算机系
| 732
| 29
| 中心
| 7
| 0
| 合 计
| 9193
| 36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