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系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发行办法
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为了支持和促进我院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使思想进步、学习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更好地发挥奖助学金的作用,物理化学系特制订本发行办法。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
组长:车文实邱敏
成员:陈丽华刘宇飞历亳孙丽娜陈佳明各班班主任
下设办公室:
主任:刘宇飞 成员:历亳 孙丽娜 陈佳明
二、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品学兼优、二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1-3项必须具备,4-10项必须具备至少2项。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黑河学院学生手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异,专业学习成绩连续两学期为班级第一名,无补考,成绩稳定;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年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发生;
4.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
5.获得各类资格证书者;
6.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
7.参加课外各项文体活动和各种劳动加分在1分以上者;
8.获得专利者;
9.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贷款学生优先;
10.参加社会实践,撰写实践报告优秀者。
三、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二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1-4项必须具备,5-10项必须具备至少1项。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黑河学院学生手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为班级20%之前,无补考的学生;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年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发生;
4.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贷款学生优先。
5.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
6.获得各类资格证书者;
7.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
8.参加课外各项文体活动和各种劳动加分在1分以上者;
9.获得专利者;
10.参加社会实践,撰写实践报告优秀者。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品学兼优、二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1-3项必须具备,4-10项必须具备至少1项。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黑河学院学生手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为班级50%之前,无补考的学生;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年内无任何违纪情况发生;
4.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贷款学生优先;
5.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
6.获得各类资格证书者;
7.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
8.参加课外各项文体活动和各种劳动加分在1分以上者;
9.获得专利者;
10.参加社会实践,撰写实践报告优秀者。
五、助学金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资助对象: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2-4年级学生必须具备1-4项,具备5-10项条件多者优先。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和《黑河学院学生手册》,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综合测评为班级60%之前,无挂科的学生;
(3)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合格标准;一年内无任何违纪处理;
(4)家庭经济困难,有贫困证明,贷款学生优先;
(5)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活动获奖者;
(6)获得各类资格证书者;
(7)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者;
(8)参加课外各项文体活动和各种劳动加分在1分以上者;
(9)获得专利者;
(10)参加社会实践,撰写实践报告优秀者。
2.一年级学生获助学金资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生活贫困,有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的个人家庭情况调查表;
(2)已办理生源地贷款或计划申办校源地贷款者;
(3)高考成绩高者优先;
(4)生活简朴,团结同学,无违纪行为,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表现突出者。
六、奖助学金停发规定
在获奖、助学金期间,如受资助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受到处分,或由于自身不努力学习成绩明显下滑,则停发奖、助学金。
七、奖助学金评选流程
(一)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励志奖学金评选流程
1.有学工办筛选:a品德 b学习好 c贫困
(1)筛选出综合测评连续两学期前五名的学生名单;
(2)查出前五名学生中学生违纪的情况和补考情况;
(3)选出两学期连续第一名学生名单,做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4)按班级人数的20%,选出两学期成绩稳定的学生做为励志奖学金的候选人。
2.征求班主任意见
3.系领导班子和评审小组大会决议
4.系内公示
5.上报学校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流程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上报贫困材料。
2.系内统计上报贫困生名单。
3.对照名单进行审核评选资格,违纪的学生,不具备评选资格。
4.系奖助学金发放领导小组按照班级人数分配名额。
5.班级评选后上报系奖助学金评选办公室,由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最终确定名单。
6.公示
7.公示后如无异意,上报学校。
8.有补考成绩的学生,往后排。
(说明:各等级中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只能往下排,不能往上升。)
八、要求
各班级评选奖助学金,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大四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
物理化学系
201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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