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系发展党员基本程序
1、 个人申请:入党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在高中有积极分子材料的也需重新申请)
2、 与申请人谈话:党支部在接到入党申请书15天内,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与申请人进行谈话
3、 递交自传: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书面个人自传
4、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党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纪实表》
5、 确定培养联系人:确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6、 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
7、 征求群众意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通过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反映,形成征求意见记录
8、 民主推荐:所在党支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其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达不到要求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9、 确定发展对象: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内外群众意见、民主推荐及公示情况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
10、政审: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11、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
12、公示:召开支部会前,由支部按照统一格式的《公示表》进行公示
1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申请人向党支部汇报对党的认识、动机、履历及其他情况,统一票决,票决对象的同意票数应超过到会投票人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14、上级组织谈话: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对支部报送的申请人的各种材料进行审查,同申请人进行谈话
15、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每季度向支部做一次书面个人思想汇报及表现情况汇报
16、宣誓:党组织组织预备党员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17、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预备期将满,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1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转正对象向大会汇报自己预备期的表现情况,支部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统一票决,票决对象的同意票数应超过到会投票人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19、根据党委审批结果,党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预备党员转正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