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评分标准
2015-03-10 23:16  

黑河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评分标准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工作,给全院的同学们营造出一个良好学习和生活环境,将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结合我院公寓管理中常出现的问题,特制定此检查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细则:

在综合测评中,每名同学公寓分占10分,基础分为8分,再此基础上进行相应的加减分。执行十分制。

对于系按照量化公式执行:[(系人数×10-全系扣分)÷(系人数×10分)×100]。平时按照量化检查标准执行优秀、合格、不合格率评定。

其具体标准如下:

(1)   每天早晨按时起床,早晨8点必须起床,无论有课没课,违者扣2分。个人内务不合格每次扣2分,全寝不合格每人扣3分。能够做到被子、枕头按统一格式摆放整齐,铺面平整、无杂物的加2分。

(2)   室内玻璃干净明亮,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走廊干净无垃圾的加1分。室内垃圾不及时清理,有异味的扣当天值日生2分。每周末各寝室必须组织一次大扫除,大扫除不合格得每人每次扣2分。

(3)   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果皮、烟头等杂物,违者扣2分。寝室内部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无纸屑等杂物,桌面上物品摆放整齐、无尘土,室内墙壁、顶棚干净、无乱贴乱画的现象,每人加1分。

(4)   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违者扣2分。

(5)   公寓内严禁使用电器,例如:电水壶、电饭锅、电熨板、电吹风、电热杯等,严禁在公寓内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明火,包括使用酒精炉、点燃蜡烛、焚烧废纸杂物等。违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并且每人每次扣2分。(属寝室集体的物品扣寝室所有成员的分)。

(6)   每个寝室必须安排寝室长一名,违者每人扣1分。寝室长能够认真负责,将寝室成员值日生轮流表贴在寝室的门上,值日生每天工作负责加1分。

(7)   公寓内男女生不准许串寝,严禁学生进入异性寝室。因事进入异性寝室的学生须由辅导员同意,对擅自进入异性寝室的学生,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且每人扣5分。

(8)   严禁在寝室内部饲养猫狗等宠物,违者每人扣5分。

(9)   在公寓管理人员检查的过程中,如拒绝检查或与公寓管理人员或公寓学生干部发生冲突,谩骂管理人员的每人扣10分。

(10)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从事营销和经商活动,对从事营销和经商活动者,情节轻微者,将给予通报处分,扣5分并没收所卖物品;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1)  严禁私自在寝室内部张贴小广告,违者每人扣5分。

(12)  学生自行车必须存放到停车场栅栏内,不准将自行车推入公寓内,检查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违者扣5分。

(13)  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公寓作息制度和封楼制度,按时归寝,按时就寝。对不按时就寝的学生,将给予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并扣5分。对再次或多次违反此规定,经教育不改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夜不归寝者每人每次扣10分。

(14)  公寓内严禁赌博,违者没收赌具,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每人扣5分。

(15)  严禁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学校和社会秩序。公寓内部不团结,打架斗殴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每人扣10分。

(16)  严禁在公寓内观看传播淫秽黄色书刊、录相及音像制品,违者每人扣10分。对在公寓内观看传播淫秽黄色书刊、录相及音像制品者,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者,影响极坏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7)  能够积极的参加公寓管理部的各项文体活动,获奖者依名次相应加分。

(18)  严禁在寝室内部贩卖小食品、化妆品等生活用品,违者扣5分并没收所卖物品。

(19)  在查寝过程中对其他寝室通风报信者扣5分。

(20)  文明寝室每人加1分,先进个人每人加2分。

(21)  禁止从公寓学生向楼下倒水、向窗外扔杂物、泼水、倒垃圾,一经检查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将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违者每人扣5分。

(22)  严禁学生在公寓内饮酒、酗酒。对在公寓内饮酒、酗酒的学生,将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以上处分。每人扣2分。

(23)  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或走读),因特殊情况要办理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经系主任签字上报公寓管理中心,经学工部领导批准,方可在校外住宿(或走读),并需要将证明粘在床头上以便检查。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学生,如发生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及家长负责,学校不负任何责任。对擅自在校外住宿(或走读)的学生,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扣10分;对异性同学在校外共同租房住宿的,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扣10分。

(24)  学生需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严禁私自串寝,违者每人扣10分。

(25)  公寓内不准私换寝室门锁、钥匙,违者扣2分。

(26)  公寓内配备的床、桌子、床垫子等相关设备不得随意挪出室外和挪做它用,也不得将学校其他地方的物品擅自拿到宿舍使用,违者扣5分。

(27)  严禁在寝室内部搞迷信活动影响他人休息的各项活动。违者视其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或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扣5分。

(28)  公寓内应该节约用电用水,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好习惯。对于浪费水、出门不关灯的个人给予通报处分并扣5分。

(29)  严禁携带储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寝室内部,违者视其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以上处分。每人扣5分。

(30)  学生应该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定期归寝、休息,禁止在寝室内吹奏乐器及播放音响制品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3分。

(31)  寝室内、外实行三包制,保持墙面无球印、脚印、手印和污渍,无乱写字迹和乱贴纸张。视寝室情形进行加分减分。

(32)  维护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保持清洁,防止人为损毁,如有损毁,应及时报告保卫处。否则视其个人行为,将视其轻重予以赔偿。

(33)  破坏公寓内公共财务者按价赔偿处以警告以上处分并扣5分。

(34)  禁止在走廊悬挂衣物违者扣2分。

(35)  禁止向水池、便池里乱倒垃圾、杂物,违者扣3分。

(36)  公寓内照明设备以及电源发生事故时,学生不得随意拆卸违者扣4分。

(37)  禁止攀爬公寓内的窗户、铁门、铁护栏、阳台等违者扣5分。

(38)  补充说明:每周检查时在项目栏填写加减分(优秀加分),内务包括不起床、不叠被、内务脏乱等,填床位号及姓名(如:1张三),内务扣分栏填内务合计扣分数。根据公寓量化评比细则检查,每周每寝室10分制,10分为优秀,6-9分为合格,6分以下为不及格,每项不合格扣12分,每周通报评比排名情况,每月通报综合排名。

                                    黑河学院学工部公寓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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