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系寝室管理例
为维护学生宿舍的正常秩序,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搞好宿舍的治安和卫生,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宁静、整洁、愉快、舒适的学生之家,特此制定本条例如下:
一、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掌握本寝室人员的出缺勤情况,监督执行作息制度,管理本寝室内家设备,安排卫生值日。住校学生要服从寝室长的管理。
二、系内每周进行寝室检查,每月进行示范寝室评比,每学期进行文明寝室评比,优秀寝室长、优秀寝室予以表彰。
三、全体住校同学必须按学校分配指定的房间和床位住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变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四、爱护公物。门、窗、水、电等家具及设备要妥善保管和爱护。损坏公物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寝室内的公共财物,以损坏物件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五、讲究卫生。认真做好室内外清洁卫生,值日生应认真负责搞好卫生工作。不得乱泼水、乱倒垃圾、乱倒剩菜剩饭、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
六、讲文明礼貌。宿舍内不准打球、跳舞。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保持宿舍安静,午休、自修时间及晚间熄灯后,不准大声喧哗及播放录音机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活动。严禁在走廊和寝室内使用明火,严禁赌博、酗酒,打扑克等行为。
七、严禁学生在上课时间在寝室逗留。
八、严禁在公寓喂养狗、猫、兔子、鸽子、鸟等宠物;
九、美化环境。做到寝室内生活用品要按规定摆放,布置要美观大方格调高雅,不得在寝室内乱贴乱画,不在寝室内停放自行车。
十、内务方面。检查个人内务不合格者给与系内通报批评,全寝室不合格给于系内通报批评。内务整理要求被子、枕头、个人物品按照统一要求摆放整齐。
十一、严禁夜不归寝。夜不归寝一经发现给与当事人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
十二、注意安全。
(1)自觉维护室内安全,寝室钥匙人手一把,不得转借他人。调换寝室时钥匙全部上交。遗失钥匙要及时报告。
(2)学生寝室不准私自留客住宿,私自到校外过夜或留宿外人,禁止男女生互串寝室。
(3)贵重物品、现金不得随意乱放,应慎重保管,否则后果自负。
(4)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
(5)住校生有盗窃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严处理。
(6)严防火灾,爱护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明火,包括使用酒精炉、点燃蜡烛、焚烧废纸物等、严禁吸烟。
(7)公寓内严禁使用电器,例如:电水壶、电饭锅、电熨板、电吹风、电热杯等;
(8)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源、电线;
十三、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起床,积极参加锻炼,按时熄灯就寝。
十四、加强学生寝室周末管理,每周五各寝室长对住校生留宿情况进行登记并上报。
宿舍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希望全体同学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创建整洁、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注意:如有违反上述条例中任何一条规定的,将给与当事人系内通报批评直至记大过处分。
理化系
2009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