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化学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2015-03-10 23:22  

物理化学系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会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为了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典型,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表彰热心为学服务、做出优异成绩的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结合物理化学系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后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具有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院系违纪处分,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有坚实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连续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无补考,非师范类综合测评等级参照师范类标准。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院系违纪处分,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民主,办事公正,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积极组织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承担的工作,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进取。

4、综合测评成绩三等以上,非师范类综合测评等级参照师范类标准。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成员精干团结,有凝聚力、有号召力,密切联系群众,积极肯干,以身作责,坚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其他各项活动,作风民主,成绩显著。

2、全班同学思想活跃,积极上进,具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文明向上,爱护公物,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不受各种思潮侵蚀的良好班风。班级年内无受学院或系内纪律处分的学生。

3、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全班同学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4、课余文化生活丰富,85%以上同学能坚持体育锻炼,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二、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应在在校学习一年以上且获得二等以上奖学金的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可以在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校学生会、系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干部中产生。

三、评选办法

1、优秀班级评选方法:量化—总分100分(量化细则另附)

任课教师打分:班级学风40%

导员办打分:平时表现30%

系领导打分:全面30%

公示三天无疑义上报。

2、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方法

根据条件由班主任带领本班级学生民主选举,学工办监督,公示三天无疑义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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