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系对违纪同学教育、帮助的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理化系的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切实加强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帮助和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一、帮助教育
为了更好的对违纪学生进行帮助,使其在最短时间内认识和改正错误,我系将设专人跟踪式帮助教育违纪同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违纪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负责定期找违纪同学谈话,进行帮助教育。
2、辅导员要对违纪学生做好思想工作,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心改正。
3、违纪学生所在班级的班长、团支书要每天对违纪同学上课的情况以及上课状态进行记录并每天向班主任汇报。
4、违纪同学本人要定期的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办公室进行汇报,以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
5、为了使帮助落到实处,辅导员及班主任一定要认真填写违纪同学帮助记录本。
6、违纪同学要认真完成学生工作办公室分配的有利于改正错误,增强遵守纪律自觉性的工作。
二、违纪处理办法
1、按照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办法之规定,视其违纪程度给与违纪学生以系内通报批评、系内警告、系内记过处分。
2、违纪同学错误过失如若超出系内管理范畴,学生办公室将违纪同学的错误事实与表现情况上报学院的相关部门,等待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3、违纪学生必须填写违纪处分登记表。
4、为了加强对违纪同学的教育,帮扶其增强时间观念与集体荣誉感。安排违纪同学做好如下工作::
1、受系内通报批评处分的,打扫系内一个楼层的走廊10天。
2、受系内警告处分的,打扫系内一个楼层的走廊20天。
3、受系内记过处分的,打扫系内一个楼层的走廊30天。
三、监督、检查与考核
为了使违纪同学更好的完成系内交办的工作,违纪同学工作期间受系内领导、辅导员、班主任的监督。工作期满后,由本人提出解除处分申请,由系内领导、辅导员和实施帮扶违纪同学相关人员根据其工作完成情况与个人表现情况进行评议其是否合格,不合格者继续工作直至合格为止,工作期间态度不积极不肯干、清扫不干净,清扫扫不及时,系内将该生一切错误事实及表现情况上报学院相关部门等待处理结果。如若打扫合格,由本人提出解除处分申请,相关人员评议合格者可以解除其处分。
考核标准:
1、每天能在7:30分之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清扫任务。
2、走廊地面每周至少要拖两遍,走廊窗台每天要擦净且无灰尘。
3、如若走廊内有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扫。
理化系学生办公室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