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2015-03-10 23:29  

理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一、  学生干部加减分明细

(一)校学生会干部  校学生会主席加1.5分;副主席1.2分;各部部长1分;副部长0.8分;成员0.5分。

(二)系学生会干部  团总支副书记0.8分;团总支助理0.6分;系学生会主席1分;副主席0.8分;各部部长0.6分;副部长0.5分;各部成员0.4

(三)班级学生干部  班长、团支书加0.6分;学习委员0.5分;其他成员0.3

以上加分可以累计加分,最高职务加全值,其余职务加应加分的0.2.计算方式:如某同学是系学生会主席又是班级班长的,加分应为【1+0.6*0.2)】分

二、  活动加分明细

(一)校级活动   第一名加0.4分;第二名加0.3分;第三名加0.2分;参加人员加0.1分。

(二)系内活动   第一名加0.3分;第二名加0.2分;第三名加0.1分;参加人员加0.05分。

三、  运动会加分细则

(一)运动员坚持每日出操、训练加1分。运动会取得名次,第一名加0.8分;第二名0.6分;第三名0.4分。打破校运动会项目记录的,在加名次分同时追加0.5分。如训练时迟到、请假、早退者每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每次扣0.2分。

(二)健美操   参加者每位成员加1分。运动会取得名次,第一名加0.5分;第二名0.4分;第三名0.3分。如训练时迟到、请假、早退者每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每次扣0.2分。

(三)检阅队伍  参加每位成员加0.8分。如训练时迟到、请假、早退者每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训练者每次扣0.2分。

四、  受处分同学减分细则

(一)受校级通报批评的扣0.8分;警告扣2分;严重警告扣2.4分;记过处分扣2.8分;留校察看扣3.2分。

(一) 受系内警告扣0.8分;系内批评扣0.5分;

(二) 旷课一次扣0.5分;事假累计七天扣1分;病假累计七天扣0.5分。应该参加而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扣0.2分。

(四)法定节假日未请假提前离校一次扣2分,无故延迟返校的扣2分。

理化系

2009 55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