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制度
2023-09-05 21:18  

附件1:

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学生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学生处负责人、主管校领导、校长。

二、审核权力行使依据

(一)《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

(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年电子注册的通知》(教学司[2008]21号)。

(三)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异动工作的通知》(黑教学[2011]12号)。

(四)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教学[2011]13号)。

三、审批条件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籍学生。

(二)学生应在被录取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或本专业学习的,在维护教育公平,利于学生完成学业的前提下,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诊断或有特殊困难的确凿证明,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可予以转专业。

(三)对符合规定的学生申请进行转专业审批、上报工作。

(四)对省级批准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五)招生时按国家规定的特殊招生形式招收的学生,含定向、外国语保送、小语种、艺术类、体育类、免费师范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彻制、三二分段培养的学生,不得转入到上述非同类专业。文科、理科之间上不能转专业。

(六)不得跨批次转专业。

(七)毕业学年(即本科第五学期,专科第三学期开学以后)不能申请转专业。

(八)学生转专业按学校具体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由学工部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

四、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并附证明材料。

(二)学籍科按照录取库进行信息核实。

(三)学生处负责人初审后,学校主管领导、校长审批。

(四)将审核结果以学校文件的形式上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批准。

(五)审批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和校内相关部门。

(六)在学籍管理平台上进行相应的操作。

五、受理

承办人(A角、B角)对学生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并为学生提供《黑河学院学生专业变动审批表》。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六、审核与决定

(一)承办人(A角、B角)对申请人的信息按教育部提供的招生录取库进行信息审核,并注明情况供领导参考。

(二)学生处负责人对承办人审核后的信息进行事项确认及初审,报主管校领导、校长审定。

(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工作时限

自省级部门规定注册受理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告知申请人。

八、公开公示

本制度原文及相关示范文本在黑河学院校园网主页公布。(http://www.hhxy.edu.cn/)。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追究问责办法》执行。

附件2:

黑河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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