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往届·公务员、教师、医生……】省内一波招聘信息,职得一看!
2019-11-03 15:34  

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面向全市开展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遴选计划和职位


  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公开遴选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1名。具体职位详见《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

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实行国家、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4.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5.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或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9.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4日-1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市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8楼6801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
  联系人:王靖阳、郝仪漩,联系电话:0452-2796801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5)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色背景)3张;
  (7)若报考人员为放宽条件者,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2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证明。
  (二)资格确认
  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按限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当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市党政办公中心6号楼6801室(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52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未参加笔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后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市扶贫办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派出考察组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齐齐哈尔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扶贫办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请考生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递补


  面试前,若因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致使遴选职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至市扶贫办党组集体讨论拟任职人员前,若因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致使遴选职位未达到规定的考察人选比例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52-2796801
  监督举报电话:0452-6179963  



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实际报考情况,报考人数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招聘岗位比例很大部分达不到考试标准,现补充公告如下:


招聘人员数量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选拔33名协管员。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江市户籍人员。


选拔程序


选拔采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方法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6日17时。

(2)报名地点: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六楼办公室610(建委综合楼,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报名材料明细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原件,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及原件,

3.毕业证复印件及原件,

4.近期免冠白底二寸照片8张(照片正面底部需打印姓名),5.报名表(报名表自行下载填写,并粘贴照片,本人签字)。

(4)报名费用:80元/人。

备注:凡发现持虚假学历及其它证件报名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454-2937185

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2、考试

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基础知识和商务和口岸基础知识。笔试总成绩按照百分计,其中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相关知识60%,综合知识40%。

(2)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选拔岗位数额1:2比例确定,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逻辑分析及应变等方面的能力,满分100分。


3、体检

参考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政审

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针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资格复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5、公示

对于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


6、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由同江市商务和口岸局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工资每月1800元。合同期内缴纳相关保险,合同期结束后,经商务和口岸局及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考核,合格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续签。




齐齐哈尔医学院及直属单位

2019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及《齐齐哈尔医学院编外自主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5〕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热爱教育卫生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具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三)应聘的博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其硕士研究生学历须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全日制毕业生,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编制外非教学科研岗位博士人员原则上要求本科起点);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获得学历、学位)第一学历须为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硕士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应聘的本科毕业生必须取得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年龄条件一般应为35(含)周岁以下,招聘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招聘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公开招聘计划中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10月319:00至12月911:00

应聘者通过齐齐哈尔医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qm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应聘者个人进行用户注册,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应聘者现场确认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10月319:00至12月91600

在此期间,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齐齐哈尔医学院负责,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上传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蓝底、白底或红底)。

3.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达比例的,将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特殊岗位、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经学院人事专题会议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4.应聘者报名时应详细阅读《考生报名须知》,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审核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用人单位。

6.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四)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12月139:00-16:00

1.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一楼办公大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提供本科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历、学位授予院校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等)。

3.应聘者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不完备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录取资格。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12月15日

地点:详见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发放)

面试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确认时通知为准。


(六)考试办法

1.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应聘博士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及外语,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 专业知识(70分)+外语(30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的第二日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公示),若成绩出现并列或有博士研究生报考该岗位,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自命题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应聘本科及以上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该岗位的博士研究生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5.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应聘者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院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院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与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正式办理接收手续。


聘用与待遇

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同工同酬,享受国家统发工资标准、校内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国家规定比例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按相应专业系列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人才的层次与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992号)第三章第九条第一、二、三层次,遵循“一人一策”的原则。

1.安家费80-320万元,免税后一次性发放;

2.在职期间可连续享受岗位/学位津贴15-60万元/年,五年服务期内75-300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100-400万元;

4.经学院研究后,依据《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建立“绿色通道”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院政发[2016]214号)可破格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二)博士毕业生

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医学院引进和稳定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修订)》(院政发〔201992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四、五层次。

八年聘期内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包括:

1.安家费10-30万元,免税后一次性发放;

2.在职期间可连续享受岗位/学位津贴2.1-4.1万元/年,八年服务期内不低于16.8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5-20万元;

4.教学科研岗位博士研究生入职后三年内享受副高级校内岗位津贴及博士学位津贴;

5.学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过渡性教职工单身公寓;

6.学院对高层次人才配偶予以安排工作。

注:引进博士统计近五年学术业绩。发表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硕士学位起点的专业学位博士安家费按相应标准的1/2执行,学士学位起点直接取得专业学位博士安家费按相应标准的1/3执行。

(三)硕士毕业生

1.年聘期内给予不低于40万元的优厚待遇

2.学位津贴300元/月

3.学院提供过渡性教职工单身公寓。


几点说明

1.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用人单位将不予聘用

2.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应届毕业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应聘者注意查看。


联系方式

(一)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刘向民    联系电话:0452-2663311

(二)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联系人:熊东辉 联系电话:0452-6881092

(三)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联系人:董晓明    联系电话:0452-2739658

(四)齐齐哈尔医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452-2663323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大庆市红岗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红岗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选调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计划

  计划在全省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及同类别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5人。其中,公务员4人,事业单位从事公务人员11人(含符合条件的顺向流动人员,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报考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报考事业职位须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公务干部身份人员。

  3、报考红岗区公证处公证员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红岗区公证处公证员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并具有相应学位证书。

  5、已纳入行政、事业编制。

  6、2016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有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尚在试用期的,省选调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禁止或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日8:00至11月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将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形成压缩文件发送至本次考试专用邮箱:hggkxd2019@163.com,压缩文件和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职位代码+姓名+手机号”。


  (二)需要提交资料

  1、本人填写《2019年红岗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签字并盖章;填写《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

  2、经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复印件;报考相应岗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上材料须加盖所在单位和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公章;本级编制部门加盖公章的《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

  3、现职科级干部报考选调岗位,须同意放弃科级职级,并填写《科级干部放弃职级承诺书》。

  4、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本人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荣誉奖励及其他能够证明工作能力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6、提交2寸电子版照片(与登记表粘贴照片同版,电子版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不超过200k)。


  (三)比例要求

  计划选调职位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要达到1:3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选调职位或适当减少选调职位人数。取消选调职位时将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职位被取消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报考时间顺延1天,未及时重新报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审查

  红岗区组织人社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人员须缴纳笔试考试费45元,缴费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发放《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笔试结束后,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现场复审,考生需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


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所有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公共基础知识、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


  (二)面试

  1、筛选原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当场公布成绩。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3、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成立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实地考察、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三龄(年龄、工龄、党龄)两历(学历、工作经历)一身份(干部身份)”、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查。如果考察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

  2、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果体检结果不符合选调条件需补充人选的,等额递补一次。


公示和办理调动

  根据总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初步确定选调人员,并将名单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选调人员有关情况并查实问题且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有关说明

  (一)具体职位情况、有关表格下载及成绩查询,登录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onggang.gov.cn/)。笔试考试费缴纳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红岗支行;账户名:大庆市红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09030121014000160

  (二)本次选调人员,在红岗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

  (三)报考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红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本人报名电子邮箱信息动态。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且造成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在本次选调的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调入人员的职务、职级、聘用岗位重新确定。不负责调入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住房等问题。

  (六)红岗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选调不设具体岗位。按杏南、创业、红岗、银河、八百垧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顺序依次录用并分配录用计划,每个街道最多录用2人。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优先顺序在确定的拟录用单位和计划内自愿选择录用单位。

  (七)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

  (八)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及事宜由红岗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9-2799181

  缴费咨询电话:0459-279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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