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博物馆(黑龙江省民族博物馆与其合署办公)是国家一级博物馆,目前有省博物馆江北新馆区(松北区天马街)、省博物馆江南馆区(南岗区红军街50号)、省民族博物馆区(南岗区文庙街25号)三个馆区。为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服务,保障我馆各项事业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宣教与公共服务岗,共25人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博物馆展览的讲解工作;
2.承担博物馆教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实施;
3.承担相关宣传文稿的撰写;
4.承担各类咨询服务接待工作;
二、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文博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年龄28周岁及以下(1995年11月1日以后生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普通话发音标准流利,吐字清晰,声音洪亮,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应变能力;
4.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身材适中,五官端正;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责任心和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录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11月14日(截止至11月14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邮箱:318008646@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451-5367264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3:30-16:30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50号
3.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复试资格以黑龙江省博物馆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由黑龙江省博物馆组织。
1.初试
时间:2024年11月18日9:00
地点:黑龙江省博物馆(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50号)
初试主要考核普通话水平、专业技能(指定稿件朗读)、仪态仪表等。初试结束后,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并在黑龙江省博物馆官方网站发布。未通过初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2.复试
(1)具体复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黑龙江省博物馆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
(2)复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能力、活动策划能力、才艺展示等。复试成绩由专家评审组评定,计分方式为百分制,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未录用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馆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需在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用。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黑龙江省博物馆官方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录用手续。
四、录用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享受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被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则不予录用。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依据馆内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查阅电子邮件并保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博物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