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山路小学校系哈尔滨市香坊区的一所公办小学校,是一所底蕴厚重、社会认可度极高的名优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道德与法治老师1人
二、工资等相关待遇
1. 临时聘用教师工资等相关待遇面议。
2. 临时聘用教师享受带薪寒、暑假待遇。
3.临时聘用教师享受用人单位在编教师相同的学习、培训待遇。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精神疾病。
4.热爱教育事业,有爱心、耐心、责任心。
5.具备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或相关专业。
7.具备教师应有素质,尤其需要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板书能力等。
8.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四、不能报考人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与报考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2024年及以后毕业的在校学生。
五、工作量
每周至少承担小学18-20节课及必要的校务分担。
六、招聘程序与方法
1.个人申请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填写《中山路小学公开招聘临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将此表上传至75074050@qq.com邮箱。
2.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接到电话通知后到中山路小学四校区(和平二道街92号)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3.通过资质确认的人员将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5分钟说课和10分钟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岗位的现行教材,备课时间为3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体检和考核。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以及报名、面试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5.与公示无异议者履行签约手续。
6.录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统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托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期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报名时间
招满即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