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本科及以上·五险二金】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公告,5月20日截止报名...
2025-05-13 22:23  

招聘公告


为满足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拟公开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沈北新区政府批准,成立于2021年11月10日,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亿柒仟万元整,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股东沈北新区国资局,是沈北新区政府为盘活国有企业、处理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运作区内低效资产搭建的营运平台。公司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破产清算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咨询等。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人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扎实,善于学习,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健康,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8月1日(含)前获得相应证书。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确定)。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4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智联招聘网站(https://sbgyzc.zhaopin.com)进行查询。

(二)投递简历

应聘者将简历投递到唯一报名渠道智联招聘网站(https://sbgyzc.zhaopin.com),不接受现场报名,投递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投递的简历必须填写完整,例如无本人电子照片、无工作经历(不含应届毕业生)等属无效简历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20日。

2.投递简历期间,公司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必备条件和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与应聘岗位进行匹配性筛选,择优选择确定笔试人选。

3.应聘实行诚信承诺制。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投递简历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复审、录用手续办理或其他任何招聘环节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简历审核后,公司以短信通知的方式告知通过简历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笔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题,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超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岗位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按实际合格人数面试。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参加面试。应聘者保持简历中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复审

公司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本人须持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参加复审环节。对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导致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复审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公司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4:6的权重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导致的岗位空缺,分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七)考察

拟考察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盖有公章的工作证明及现实表现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

(八)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内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公示。

(九)试用期考核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三个月(应届毕业生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为8-12万元/年,缴纳五险二金。

五、注意事项

(一)已取得较高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在应聘较低学历层次要求为起点的岗位时,其较高层次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有所差别,但其较低层次学历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视为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条件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以智联招聘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请应聘者留意信息更新。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有效,如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信息传递问题,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有关资历、业绩、取得资格等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

(五)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结果将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市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9:00-12:00,13:30-17:00致电招聘项目组咨询:024-8810-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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