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2015-03-28 00:00 佚名 本站原创

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现将学校201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我校定于4月4日(星期六)、4月5日(星期日)、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为国家法定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4月4日(星期六)公选课顺延一周;4月6日(星期一)的课由教学承担单位结合本单位情况统筹安排解决。

二、具体要求

节假日期间,各系(中心、部、所)、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现正值江面解冻期,各系(中心)和学生管理部门要教育学生严禁统一组织一切春游活动,出行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并及时返校上课。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出现应急事项应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学校警务室联系电话:0456--6842110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入库统一停放。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和不廉洁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清明节 放假 通知

黑河学院办公室行政科 2015年3月26日印发

录入:孙爱芹 校对:刘铁刚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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