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理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的公告
2019-05-15 09:55  

按照《黑龙江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校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黑河学院教育“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对以下监督事项设立举报电话、举报意见信箱和网络邮箱。

一、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擅自利用学校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二、考试、入党、就业、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收受好处、索要贿赂的行为。

   

举报电话:0456---6842167

举报邮箱:qm220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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